有关UPS外包装的相关要求及附加费的收取说明
根据香港UPS的最新通知,其对于外包装的相关要求及附加费的收取还有如下更新(单位:人民币):
一、更改地址附加费:香港UPS为77元每件,最高收费273元每票。
二、附加手续服务费:香港UPS为40元每件(此收费标准不变),客户托运以下任何一款包裹时,UPS将会对每件包裹向客户加收此附加费:
1) 任何包装在金属或木制的托运容器之物件。
2) 任何未有以瓦楞纸完包裹好的圆柱形物件,如圆桶、鼓、提桶或轮胎等。
3) 任何最长一边之长度超过152厘米或第二最长边的长度超过76厘米的包裹。
4) 任何单件货物实际重量超过32公斤。
三、超过最大限制附加费:香港UPS为388元每件,(此收费标准不变,但原长度上限由330厘米修改为419厘米),UPS对重量和尺寸的限制要求如下:
1)任何包裹的最長一邊 (長度) 超過270厘米;
2)任何包裹的三围之和(即:(宽+高)*2+长)超過419厘米;
3)任何包裹的重量超過70公斤。
特别说明:
1.UPS不承运超过以上三个条件的包裹,被UPS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会拒收,如果因遗漏发现而被安排出口的此类货件,UPS会完成此派送服务,并自动会向发件客户收取此附加费。
2.托运的包裹同时超过长度及重量限制(例如符合以上第1及第3点),UPS只会对该件包裹收取一次388元的附加费,而不会重复计算此项费用。
四、大型包裹附加費:香港UPS为388元每件(此收费标准为新增加内容):
当包裹长度加周长[(2x宽)+(2x高)]之总和超过330厘米,但不超过UPS的最大的限制长度419厘米,UPS便会考虑把这一项包裹视为一项大型包裹。大包裹最低付款重量为40公斤。此更新目的主要是为满足托运大型包裹的客户。当UPS向客户收取大型包裹附加费时,并不会同时收取附加手续服务费。
特别说明:如果您的包裹超过了第三点的超过最大限制附加费和第四点大型包裹附加费的限制范围的其中任何一项,两种服务费会同时收取。即会收取两个388元(或378元)每件,或者您的包裹超过了第三点超重超长的限制又符合附加费手续费的货件,两种服务费也会同时收取,即会收取388元(或378元)和40元每件。